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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对《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Public Consultation on Draft Policy Measures for Municipal Fixed-Asset Investment Support for Hydrogen Infrastructure

    资讯详情Item Detail绿氢与氢基燃料 | 2026-09-07
    信息来源: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查看原文 ›
    关于对《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
  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就《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。政策对制氢设施、输氢管道、加氢站按工程投资30%补助,创新场景应用按30%补助,平台建设按总投资35%、最高1亿元补助,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。

    【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网】获悉,为落实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有关工作要求,加快推进氢能制储输用相关工作,鼓励氢能全链条先进设备制造与应用,加大对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,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《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,自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  根据征求意见稿,支持范围和标准重点支持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项目的设备购置、建筑安装工程等,共设五个方面。一是支持制氢设施建设:对新建制加氢一体站和单独制氢设施、现有加氢站新增制氢设施等项目,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项目工程投资(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)30%予以补助支持。

    二是支持输氢管道建设:对输氢管道新建或利用现有燃气管线改造项目(包括途经本市并为本市提供氢源的),按照项目工程在京建设工程投资(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)30%予以补助支持。三是支持加氢站建设:鼓励新建和改(扩)建符合本市发展规划的加氢站,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(含改、扩建)的压缩机12小时额定工作能力1吨及以上加氢站(不含制加氢一体站),按照项目工程投资(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)30%予以补助支持。

    四是支持创新场景应用:鼓励符合本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的备用电源、热电联供、新型储能(氢储能发电)等领域创新场景应用,按照示范应用项目工程投资30%予以补助支持,其中备用电源、热电联供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80万元,新型储能(氢储能发电)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60万元。五是支持平台建设:鼓励氢能领域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创新研究、中试、检验检测、分析监测等平台,按照项目总投资35%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予以补助支持。

    在申报流程上,制氢设施、输氢管道、加氢站等项目包括项目谋划、项目申报、投资计划审核和下达、监督管理四部分。各区发展改革部门需建立本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清单,纳入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库;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分两期公开发布项目征集公告,属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征集项目初审,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城市管理委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委托咨询机构联审,重点围绕项目布局规划合理性、建设必要性、行业引领性、技术先进性、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,拟支持项目清单公示5个工作日。

    资金拨付方面,资金原则上分两批拨付,首批资金拨付比例不高于拟安排资金的70%;项目竣工验收后,市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组织项目单位开展后评价,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下达剩余资金。政策措施同时明确,已竣工、试运行、投资完成额超过80%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,已获得其他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,纳入严重失信单位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。

   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,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。社会各界可在征求意见期内通过电子邮箱、通讯地址(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)、电话010-55590385,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“政民互动”版块下的“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”专栏反馈意见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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